- 1、2021年福建中考填志愿的步骤及方法?
- 2、2021福建高考注意录取政策及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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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本二征求志愿——2021福建征求志愿录取规则深度解析
在教育的征途中,高考无疑是一场至关重要的战役。它不仅决定了无数学子的未来方向,还牵动着无数家庭的心弦。而在福建,随着高考录取工作的推进,征求志愿环节成为了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对于那些怀揣本科二批梦想却未能如愿的考生而言,2021年的福建本二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一、征求志愿的基本概念
征求志愿,也被称为征集志愿,是在某批次录取结束后,针对部分院校个别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补报志愿机会。这一环节的设置,旨在充分利用教育资源,给予未录取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在福建,无论是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还是体育类本科批,均设有征求志愿环节,以确保每一位有志于继续深造的考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舞台。
二、2021年福建本二征求志愿录取规则详解
自2021年起,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两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而每次征求志愿则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这一设置,不仅增加了考生的选择范围,还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在录取过程中,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这意味着,只要考生的分数达到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且服从调剂,就有机会被录取。此外,对于艺术类本科批和体育类本科批,福建省同样设置了详细的征求志愿规则,以满足不同类别考生的需求。
三、征求志愿的填报策略
面对征求志愿这一宝贵机会,考生应如何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呢?首先,考生需全面了解国家和福建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高考成绩、成绩排序位次和兴趣特长,确定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范围。其次,考生应提前预填志愿样表,避免在正式填报时出现失误。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避免因信息泄露或密码遗忘而影响志愿填报。在填报过程中,考生应适当提早上网填报,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填报或修改志愿,以免因网络访问量大而影响填报效率。最后,考生应理性看待征求志愿,既不要抱着捡漏的心态盲目填报,也不要因为一次失败而丧失信心。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以平和的心态迎接每一次选择的机会。
四、征求志愿的意义与展望
征求志愿环节的设置,不仅为未录取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还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让每一位有志于深造的考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同时,随着招生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录取工作的日益规范化,征求志愿环节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对于考生而言,征求志愿不仅是一次补报志愿的机会,更是一次重新审视自我、规划未来的契机。在填报过程中,考生应珍惜每一次选择的机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每一次挑战。同时,也应关注教育政策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报考策略,为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回望2021年福建本二征求志愿录取规则的实施,我们不仅看到了教育公平的体现,更感受到了教育发展的蓬勃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书写教育更加辉煌的篇章。
2021年福建中考填志愿的步骤及方法?
登录所在市的中考志愿填报网站后填报志愿,然后选择提交就行
2021福建高考注意录取政策及申报须知?
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条件及申报时间已经确定了,满足条件的考生需要在3月17日之前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1、福建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7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要求,提交《2021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注明: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1年6月30日前因相关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2福建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条件
2021年福建省部分高考录取照顾项目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